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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2-28 16:2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400730X/2016-00024 发文日期 2016-12-28 公开日期 2016-12-28
文件编号 锡档发〔2016〕1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档案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档案,通知,行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馆: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市档案工作依法治理,根据省、市“七五”普法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市档案局制定《无锡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档案局

                                2016年12月15日

  

  无锡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提高全民档案法律素质,推进档案工作依法治理,实现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六五”普法以来,国家、省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在全市得到广泛宣传,社会档案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档案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经过努力,基本完成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为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无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紧贴我市依法行政和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与全市法治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公民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进一步弘扬档案法治精神,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服务和推进档案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无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成“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档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档案法治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档案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依法管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档案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档案法治化进程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1、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更加显著。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档案法治深入人心,档案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坚持为民服务主题导向,突出民生档案宣传内容。

  2、档案部门法治素质能力更加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律意识牢固确立,法律的权威普遍尊重,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成为每个档案工作者的职业习惯,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3、基层档案工作更加守法规范。档案法治不断向基层档案工作领域纵横扩展,档案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全市基层档案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得到全面提高,基层档案工作法治能力和水平迈上新高度。

  4、全市重要领域(部门)依法治档不断推进,法治创建融入基层档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民营、中小企业档案法治宣传活动,以提供档案业务服务为抓手,解决问题需求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其档案规范化程度,使档案法治思维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扩展。

  5、档案法治与文化宣传教育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配合党委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更大、成效更加显著。全体公民普遍了解档案法律体系内容,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档案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推动全社会形成档案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为档案事业服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贴群众实际需求和期盼,提供高效便捷、贴近群众利益的档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的合法权益。

  3、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把普法宣传与用法实践相互结合,促进档案工作依法治理和社会自觉尊崇法治良性互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档案法治建设活动,接受档案法治熏陶、提升档案法治素养。

  4、坚持分类普及,突出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根据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丰富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普法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引导群众、教育群众。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养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从“个体式”宣传向“集团式”方式转变,扩大规模效应,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广大档案工作者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档案法治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实践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全市档案部门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提高全体档案工作者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遵守宪法的观念意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活动,扩大社会档案法治影响力。 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律规章,提高广大档案工作者学法用法的思想观念和实干能力。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全市档案部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党规宣传,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努力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标准体系,引导规范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重点明确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做好档案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档案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能够准确掌握重点档案法律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依法开展档案业务。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化背景下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发现并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规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五)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

  全市档案部门要努力把档案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放制度,将法治元素融入档案馆建设发展规划中,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提供便捷的档案信息查询服务。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场所的内涵和质量,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创作档案法治文化作品,传播档案文化。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传播档案法治文化与理念,持续开展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参与本地区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档案事业发展有利环境。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实践

  全市档案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档、规范管理,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化水平。通过档案法治建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广大农村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公民的意识中,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依法保护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自觉性,引导和培育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要求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的支持与保障。

  三、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市档案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七五“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县)区档案局、馆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于2016年12月30日前送市档案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7年至2020年下半年,全市档案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0年下半年开展检查验收。在全市档案“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对各市(县)、区档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学法制度

  全市档案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年度学法制度计划,坚持自学为主,确定学法任务,选定学法重点,注重学习效果。定期组织法治讲座和学法交流活动。要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新入职人员、干部考察任用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档案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

  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普法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许可窗口服务,以及行政事项规范统一等一系列具体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好档案法治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正面倡导和反面警示的作用。

  (三)深化普法创新

  全市档案部门要坚持法治文化与档案文化、法治实践与公益服务、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部署好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三下乡”、“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广场等,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大众传媒进行广泛普法宣传。通过编辑出版、举办展览、专题讲座等多方位开展档案法治和档案文化宣传,进一步拓展档案普及教育空间,扩大档案社会影响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全市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档案事业总体规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加强日常监督、并亲身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相关问题,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完善机制

  全市档案部门要建立档案“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档案法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及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做到有五年规划、有年度计划、有工作部署、有落实措施、有工作总结、有经费保障、从而确保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全市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充分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同推进档案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

  全市档案部门应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档案部门要根据普法工作需要,建立档案法治宣教工作网络,建设档案法治宣传干部和档案法治志愿者队伍,加强法治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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