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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各档案进馆单位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28 09:3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史志馆       字号:[ ]

 

 

 

     无锡市档案局文件

 

 

锡档发〔20141


 

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各档案

进馆单位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档案进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无锡市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锡委办发[2005]88号),无锡市档案馆从2013年起将进馆单位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纳入常规化。目前,3年一轮的档案资料进馆工作正有序进行中,2013年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已基本完成,2014年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即将展开。市级各档案进馆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档案归档整理的基础上,认真规范地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的工作。现将2014年档案资料移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移交单位:所有列入《2014年档案资料移交进市档案馆单位名册》的单位。(详见附件)

此外,根据《关于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变动部门档案资料处置工作的通知》(锡档发[2010]2号)的规定,在2013年底前已撤并的单位,如无锡市政府研究室、无锡市广电局、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局等,其档案资料也需在2014年完成移交。

二、档案资料移交的时间范围:市级各档案进馆单位须移交2005年前(含)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已撤并的单位须移交单位终止之日前的全部档案资料。

三、档案资料移交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一)纸质档案

1、需永久、长期(或30年)保管的文书档案。

2、需永久、长期保管的各类专门档案,如会计档案、统计档案、学籍档案、公证档案等。

(二)声像档案,包括照片(纸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

(三)实物档案,包括荣誉证书、奖状、奖牌、锦旗、印章、字画、政务交往礼品等。

(四)电子档案,包括与纸质文书档案相吻合的电子档案和电子目录,电子档案的格式限定为:jpgpdfceb,电子目录的格式限定为:dbfxlsmdb

(五)纸质检索工具,包括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案文件目录等。

(六)全宗卷材料,包括全宗介绍、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数量统计表等。

(七)收集或编制的各类资料。

四、档案资料移交的时间要求:各档案进馆单位于201451日前将进馆档案及资料的排架长度(厘米)报市档案馆保管利用处,于20141231日前完成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工作。

五、档案保存在机关档案管理中心的进馆单位,需按照进馆要求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由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进馆手续。

六、各档案进馆单位在档案资料移交进馆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联系,确保档案资料按时顺利进馆。

附件:《2014年档案资料移交进市档案馆单位名册》

 

无锡市档案局

2014212

 

 

 

 

主题词:

档案 资料 移交

无锡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4213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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