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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救济制度

时间:2012-05-10 16:54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史志馆       字号:[ ]

  

无锡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救济制度

  

一、市档案局(馆)应对查阅人提供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需要的设备、消耗材料和相关工作经费。

  

二、信息查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需要索取、复制资料的,实行免费。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市档案局(馆)行政复议受理部门: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电话:0510-857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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