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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时间:2012-05-10 16:53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史志馆       字号:[ ]

  

无锡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监督检查工作在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依靠群众的原则;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部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实行公开的或公开不当的,交机关党委人事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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