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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10-08 15:11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400730X/2018-00032 发文日期 2018-10-08 公开日期 2018-10-08
文件编号 锡档通【2018】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档案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法制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执法,档案,通知,行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化依法治档,增强档案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市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行...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    

锡档通〔2018〕11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区档案局,新吴区档案馆: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化依法治档,增强档案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市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法定监督范围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随机确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承揽无锡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服务外包的档案服务企业,作为“双随机”延伸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

  是否有档案工作领导机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配备了档案工作人员,且保持相对稳定;是否实现了全部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等。

  (二)档案业务建设

  重点检查历年年度归档工作完成情况,即:归档是否及时;材料是否齐全;整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档案交接手续。

  (三)档案安全管理

  档案库房及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安全保管档案的“十防”要求;有无危及档案安全的隐患;有无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有无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四)档案违法案件查处

  档案违法行为,包括:

  1. 损毁、丢失档案;

  2.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

  3. 涂改、伪造档案;

  4. 擅自出卖、转让、赠送国家所有的档案;

  5.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

  6. 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

  7.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

  8. 档案积压两年以上未整理等。

  四、检查程序

  (一)确定执法检查对象

  市档案局每年定期统一随机抽取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的检查对象,并向社会统一公布名单。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要对近三年撤并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实地检查

  听取执法检查对象自查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对照检查内容查阅相关依据性材料,开展执法检查。

  (三)现场确认

  各级档案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填写《无锡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评分表》,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对象均需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四)反馈意见

  对各部门执法检查结束一周内,市档案局形成执法检查意见反馈执法检查对象,并限期整改。

  (五)整改复查

  执法检查对象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实施检查的档案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实施检查的档案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

  (六)结果通报

  对未落实整改意见、复查仍不合格的单位,市档案局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或相应处罚。其中涉及对各市(县)、区档案局执法检查对象的处罚,由各市(县)、区档案局根据市档案局提出的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各地档案部门执法检查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提请市档案局协助。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努力推动档案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要认真组织自查

  各立档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依照《无锡市档案管理自查评分表》进行自检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档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单位既要查实本单位,又要查清所下属机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既要严格标准要求,又要严查难点疑点,做到不开偏门、不留后门。

  被抽查到的立档单位应在接到检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无锡市档案管理自查评分表》和本单位自查情况汇总成报告,电子和书面材料各1份报送同级档案部门。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增强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严格依法行政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

  (五)要强化执法通报

  从今年开始,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在各单位自查、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基础上,形成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当年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制发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唐萍

  联系电话:85732359

  电子邮箱:13814253200@163.com

  附件: 1.无锡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

             2.无锡市档案管理自查评分表

  无锡市档案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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