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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档案专业初、中、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14:40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史志馆       字号:[ ]

  关于报送2016年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市各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

  根据省档案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6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2016年档案专业(系列)初、中、高级资格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为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评审材料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方式

  凡申报档案职称的人员,请先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服务专栏”,点击“无锡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进入申报,仔细阅读“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须知”后,点击左下方“立即注册”,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上传毕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等合格证书的扫描件,经专职管理人员审核后,初审通过者可上传Word版的“任现职后本人的论文”、“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电子稿,打印初审通过的确认单,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日期为5月20日—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评资格条件

  2016年申报档案专业初、中、高级资格,仍按江苏省档案局发布的《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0]1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详见江苏档案信息网“职称评审”栏目,网址:http://www.dajs.gov.cn/或无锡市档案局网“公共服务”栏目,网址:http://daj.wuxi.gov.cn/)。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和评审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7月15日为纸质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提前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至无锡市档案局办公室(无锡市文华路108号3楼311室,电话:85727366),逾期不予受理。

  全市档案专业初、中级评审在9月完成。高级资格评审由省档案局统一组织,仍按二级评审方式进行。档案系列副高级资格第一级评审采取笔试方式,正高级资格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内容均以《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为参考,着重考察申报对象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笔试、面试拟在9、10月由省档案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二级评审在10月完成。

  四、材料报送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职称申报人员,须向所属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进行网上申报(不能直接向无锡市档案局申报),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将本人的纸质评审材料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与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确认单”一起,统一报所属市(县)区档案局(馆),然后由各市(县)区档案局(馆)集中报送各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统一报无锡市档案局办公室。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2)中所列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装订成册。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3),初、中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经单位和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并盖章。

  3、《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4),初、中级一式15份,高级一式20份(请用A3即296×420mm纸打印并盖章)。

  4、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5)和《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7)3份(请用A3即296×420mm纸打印并盖章),初、中、高级花名册请分别填报,由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与申报者个人材料一并报送,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dajbgs@sina.com。

  6、申报副研究馆员人员须填报《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8)。

  7、申报副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在提交论文中推荐1篇主审论文,作为附件另附。

  8、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重。

  9、彩色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照1张,申报高级者提供2张,由主管部门集中粘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单位。

  10、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论文、外语(古汉语)及计算机考试等证明材料)。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逐级审核的申报办发。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高级、中级、初级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2、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各市(县)区的申报对象材料由所辖区档案局会同当地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确认,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考核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3、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和《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不装订,另放)。将整理好的材料装进材料袋(盒),并贴上《申报档案专业资格材料目录》(附件2)。

  4、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各类证书原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七、注意事项

  1、自2016年起,申报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均需按照要求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申报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信。

  2、申报评审各级职称要实行学历查询验证制度。凡2003年以前毕业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2003年以后毕业的,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4、凡申报档案职称者,必须具有档案上岗资格证书;任职期间必须参加档案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市职称办统一组织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5、已获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平转获得档案专业相应资格后,且在档案岗位的任职年限已满晋升年限,方能申报高一级档次的档案专业资格,不能同时平转高报。平转申报馆员或助理馆员资格,主要业绩成果以档案工作为主。

  6、本专业工作年限、资历计算年限、论文发表时间、职称英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证书获取等申报材料内容所涉及的时间,一律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7、本通知附件内容今年均有变化,不要套用去年的。申报者可在“无锡市档案局网站”(http://daj.wuxi.gov.cn)“公告公示”栏目或“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如下载表格请直接在表格中填报有关内容,不要自行调整表格的栏目及格式。

  附件:1、诚信申报承诺书.doc

              2、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doc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4、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5、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6、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说明.doc

            7、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8、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无锡市档案局(代章)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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