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档案继续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12:4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档案史志馆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档案继续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锡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市档案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把握当前档案工作前沿科技和发展趋势,满足新形势下档案工作者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工作新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由无锡市档案局与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联合举办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有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部省驻锡单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申报或晋升档案专业职称的人员。
二、培训课程:
《档案价值鉴定和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解读》、《电子文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宗卷规范》等课程。
三、培训形式:
采用课堂理论教学、个案讲解与实训基地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时间:
2016年5月下旬,时间五天,开班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将通过市政府公文办公系统、无锡档案信息网站、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苏州大学本部校区。
六、收费标准:
1、 培训费1800元/人(由学校出具发票,含课酬、教室、教材、包车、合影、文具、证书等相关费用)。
2、食宿费940元/人(由住宿饭店开具住宿发票。学院代为联系学校周边三星水准酒店,就近团餐)。
七、组织与管理
1、由无锡市档案局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局馆、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组织报名工作。
2、由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负责整个培训的食宿安排和授课组织、管理,学员学习结束后颁发《苏州大学结业证书》。
3、报名截止时间:5月15日。请将《档案继续教育研修班报名表》于5月15日以前报我局法规宣教处邮箱: wxsdajfgc@163.com。
八、相关要求
档案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目标等级认定的条件之一。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培训工作任务。
九、联系方式
法规宣教处 :85732037、85732619,传真:85732531。
无锡市档案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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